5月29日,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聚焦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江门市重点发展的15条产业链和“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提质增效。
根据《办法》,江门市将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5%予以事后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技术改造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具体奖补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项目新设备购置总额等因素确定。
根据《办法》,技改奖补资金的奖补对象为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实施地在江门市内,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内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或核准文件;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额(不含税)不低于200万元;项目已完工,且项目完工日期在备案证或核准文件建设期内;申报技改奖补资金的项目及设备未获得过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企业为申报前一年及申报当年的在库规模以上企业或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事故。
根据《办法》,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制定年度申报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年度申报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地区企业项目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省级技术改造政策资金支持。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技改奖补资金申请材料,具体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此外,技改奖补资金按“谁主管、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获得技改奖补资金的企业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经查实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将追回全部已拨财政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办法》所称的“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绿色石化产业、智能家电产业、汽车产业、先进材料产业、现代轻工纺织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
“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
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精密仪器设备。
本《办法》所称的15条重点产业链为:金属制品、食品、家电、石化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造纸及纸制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新能源电池、纺织服装、智能装备、轨道交通、生物医药、船舶与海工装备、硅能源。